同婚家庭權益再躍進!同志共同收養通過!

 

台灣自2019年同性婚姻法制化,

是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國家,

讓婚姻家庭終於跨越性別的偏見。

但同志家庭卻無法共同擁有小孩的監護權,

法律的模糊,成為同婚法律下的一個大問題!

例如:花花跟朵朵結婚了,她們收養了一位小孩,

監護人為花花,但有一天,花花不幸發生意外,

小孩也無法由朵朵繼續養育;

且小孩可能必須脫離現有的家庭,

回到安置機構或由其他不熟悉的親戚照護,

不僅對同志家庭不公平也嚴重侵害兒童的最佳利益。


 

經過四年的爭取,終於修法了!

讓一個同志家庭更完整,

兩個人都能成為孩子的監護人。

這項修法通過,絕對是同志家庭一份最感恩的禮物!

不僅保障兒童權益,也保障同志家庭共同收養的權利

再次讓世界見證,台灣多元文化社會的價值

拼上共養小孩這一塊拼圖,

讓台灣LGBTQ+的權益更完整,得到更多保障。

也特別感謝以下組織團體及多位倡議者的努力

讓台灣距離婚姻平權又往前邁進一大步。

彩虹平權大平台 @equallove.tw

同志權益家庭促進會 @lgbtfamily_tw

同志諮詢熱線 @taiwanhotline

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@tapcp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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